律师档案
刘晓野
刘晓野律师
北京 海淀区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刘晓野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起诉后经调解离婚的还要办理离婚证吗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5-01-08 11:11)    点击:131

  

  经法院调解离婚的,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。起诉离婚后,经法院调解离婚的,法院会制作调解书,调解书送达双方并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,该调解书即成为当事人双方离婚的证明,不再需要另外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,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。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、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。

 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、书记员署名,加盖人民法院印章,送达双方当事人。

 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,即具有法律效力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
  第二款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刘晓野律师提供“合同纠纷  工程建筑  婚姻家庭  房产纠纷  公司法务  遗产继承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刘晓野律师,刘晓野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刘晓野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61035418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刘晓野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海淀区律师 | 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刘晓野律师主页,您是第20606位访客